跳到主要內容

首頁 / FAQ /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 / 【規範4】指標4-3同步教學至少要三週,若以3學分的課程為例,是否是指一週需要1...

:::

【規範4】指標4-3同步教學至少要三週,若以3學分的課程為例,是否是指一週需要150分鐘的內容錄影作為佐證資料?150分鐘需要一鏡到底或是可以分段?

發佈日期:2021-01-05

依據指標4-3規準「A+:有六分之一以上的授課週次實施同步教學」,18週的課程六分之一為3週,50分鐘*3學分=150分鐘,需提供150分鐘的同步教學影片。同步教學授課方式多元,例如教師授課、教師翻轉教學、學生分組報告、專題成果發表等,皆可列為錄影內容。

目前同步互動軟體均具有錄影功能,以教師或學生端同步webcam為視訊來源,與一般實體面授錄影一鏡到底不同;審查委員審查指標4-3主要是針對同步互動錄影檔的教學內容與互動評比,建議可以列出教學方式、師生或生生互動內容之影片時間點作為佐證資料,以利審查。